韓雪
  4月24日,《人民日報》海外網發佈了習近平在1990年3月與地縣辦公室幹部談心時的講話,講話主題是談秘書工作。習近平要求秘書不自恃,“不能認為‘機關牌子大、領導靠山硬’而有所依仗、有恃無恐,更不允許濫用領導和辦公室的名義謀取個人私利”。十八大以來,中央多次對秘書配備提出要求。去年6月25日的中央政治局專門會議提出,“統籌制定領導幹部秘書配備標準”。十八屆三中全會《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》要求,“規範並嚴格執行領導幹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,不准違規配備秘書”。
  在人們的心目中,秘書似乎是領導的“標配”,工作中專門負責為領導服務,大到安排工作日程、起草文字材料,待人接物、陪同外出,小到照顧飲食起居。專職秘書能幹,讓領導省心的同時,也弱化了領導的“能力”。許多領導離了秘書就一團混亂,講話,沒人寫發言稿;出門,忘記了帶包拿杯子,熱了沒人打扇,渴了沒人倒水……秘書成了領導的貼身“隨從”,領導則成為“老爺”。
  其實,中央辦公廳早在1980年制發的《關於中央領導同志機要秘書工作的暫行規定》中就有明確要求,正省部級以上領導可以配專職秘書。然而在現實中,這個範圍被人為地擴大了,很多地市甚至縣鄉的幹部都配有秘書。
  領導秘書“生活化”、“家奴化”歷來被人詬病。首先,助長了官僚作風,影響了官員整體形象。凡事有秘書捉刀代筆、越俎代庖,領導高高在上、無所事事、養尊處優,容易滋生享樂主義和官僚作風。再有那種前呼後擁、拎包打傘的官架派頭,不僅讓群眾反感,更如同一堵牆割裂了乾群聯繫,讓官員無法真正聽到民聲民意。
  其次,容易滋生腐敗。由於關係特殊親近,領導對於秘書的仕途發展,難免會格外關照,於是就形成一種“潛規則”,那就是,領導身邊人員一般都“不白忙活”,很快就會得到提拔,而且還都會被委以重任,安排肥差。更關鍵的是,一些領導身邊人員往往會“大樹底下好乘涼”,依靠領導的蔭蔽,打著領導的旗號以權謀私,中飽私囊,有的還成為腐蝕官員、拉領導下水的重要人物,這在以往披露的腐敗案件中都有許多體現。
  與“三公消費”等問題一樣,秘書過多、權力過大,成為群眾關註的焦點,因而也就成為群眾路線教育活動整改的重點。近期,不少省份在落實“八項規定”、反對“四風”的活動中,都將“嚴禁個人指定秘書、違規提拔秘書”、“省部級以下一律不准配備專職秘書”等規定列入其中,得到廣大群眾熱烈擁護和支持。
  取消專職秘書的規定,迫使一些官員必須親歷親為,必須深入實際,這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,樹立勤政形象,彰顯行政新風。  (原標題:取消秘書其實是回歸常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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